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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荔湾区段项目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采购方式: | 作者: 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06-06 | 6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 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荔湾区段项目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通过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荔湾区段项目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SZB24C0014B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98007.20元

四、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制作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荔湾区段项目宣传片,展现广湛高铁对沿线周边改造和升级影响,包含降低噪声污染提升周边环境品质

2.服务地点:荔湾区

3.服务要求:

①负责组织制作团队,确定有关的主创人员。

②负责按询比单位的要求进行方案策划,提供创作大纲,在征得询比单位同意后进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用航拍、滑轨、单机等相结合的拍摄手法,后期采用实景、包装、三维建模、相关素材、噪声模拟等相结合的模式

③委托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完成后,中选供应商向询比单位交付成片及所有素材,及版权授权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并制作文件原件移交清单提供给询比单位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询比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98007.20元,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不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包含拍摄制作宣传片所需的前期调研费、设备费、拍摄费、制作费、后续剪辑费、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内容发生的一切费用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中选供应商进行方案策划,提供创作大纲,在征得询比单位同意后开展拍摄相关素材、剪辑等工作。宣传片制作完成后,交由询比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询比单位一次性依据中选金额据实支付全部项目款。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1980 号)、国家发改委的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件,向中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金额以项目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服务类的标准下浮5%计算。

八、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 6  6 日至2024 6  12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 6  6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 6 12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 6  13  14:0014: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逾期恕不受理。

十、询比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一、询比单位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二、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询比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三、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四、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0503517              

 

询比代理单位: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8526352、8852886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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