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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结果公告
采购方式: | 作者: 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06-28 | 6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编号:GSZB24C0100D

二、项目名称: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八斗社区经济联合社

联和街八斗社区经济联合社

1,643,113.68元

合同包2(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云驿房产租赁有限公司

黄埔区神舟路867号泊寓

575,670.00元

合同包3(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永佳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科学城伴绿路11号C208房

83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八斗社区经济联合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执行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1,643,113.68

合同包2(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云驿房产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房屋租赁服务

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执行

租赁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575,670.00

合同包3(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永佳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房屋租赁服务

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完全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完全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执行

租赁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完全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835,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澄、郑广祥、赵新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各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算下浮5%收取。
注:
采购包1:向采购人收取;
采购包2: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采购包3: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1.9137

采购人

2

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0.8203

中标(成交)供应商

3

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1.190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八斗社区经济联合社

通过

通过

1,643,113.68元

1

1

合同包2(联和街文化站场地租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云驿房产租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75,670.00元

1

1

合同包3(联和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永佳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35,200.00元

1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采购合同履行期满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2、说明:

1)上述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7月31日期满,为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拟申请续租一年,本次合计租赁面积约8208.1341平方米,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3,284,894.16元。

2)拟续租的房屋作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使用多年,已为广大群众所熟知,方便群众办事。

3)继续租赁上述办公用房,可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入,减少重新选址、改造装修、办公设备购置、场所搬迁、专用网络迁改等成本的再投入。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项目拟继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

  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

联系方式:020-62208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联系方式:020-88528863、020-88526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吴小姐

  话:020-88528863、020-88526352

发布人:国盛招标项目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云驿房产租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永佳房屋租赁有限公司).pdf

联和街道房屋租赁服务报价明细附件.zip